舍利的概念

华藏书院知识库
< 所有主题
Print

  舍利,指火葬后所遗存之粒状骨。意译为体、身、身骨或遗身。即指死尸或遗骨。有关舍利的种类,有数说。
  
  (1)全身舍利与碎身舍利,前者指埋葬的全身遗体,后者指火葬的遗骨。此说出自《菩萨处胎经》卷三〈常无常品〉。或谓将遗骨全部纳于一塔者,称为全身舍利;反之将遗骨分置多处者,称为碎身舍利(一称分身舍利)。
  
  (2)身骨(生身)舍利与法颂(法身)舍利二种。《浴佛功德经》以佛之遗骨为身骨舍利,称佛所遗之教法为法颂舍利。此种舍利显示佛灭度后,佛所说教法与戒律之永住于世,可为众生之依止,故相对于身骨舍利而称之为法颂舍利,或略称为法舍利。
  
  (3)骨舍利、发舍利、肉舍利三种。《法苑珠林》卷四十谓骨舍利为白色,发舍利为黑色,肉舍利是赤色。
  
  后世所谓的舍利,为小豆大之粒状,其质坚实,稍有光泽,多被安置于小塔而受供养。一般相信佛之遗体火化之后,悉成小粒状,而且质坚,锥打不碎。然如系佛弟子的舍利,则锥击便破。不过,近世在印度发现的八分佛舍利之一,则如通常人骨被火烧后之状,既非粒状,亦不坚实。古来亦流传佛之顶骨、牙骨、指骨等物普受信徒礼拜。由此可知,除粒状舍利外,亦有其他佛遗骨流传。又,安置佛舍利的宝塔,称为舍利塔,亦称舍利浮图。安置佛舍利之瓶,称为舍利瓶。供养佛舍利的法会,则称舍利会。
  
  依《长阿含经》卷四〈游行经〉所述,释尊于拘尸城双树间般涅槃后,佛舍利八分。由八个国家各自起塔供养。另据《阿育王传》卷一载,佛灭度百年后,阿育王搜集佛遗存的舍利,建造八万四千宝塔供养之。
  
  佛教徒对于佛之舍利,存有难逢难遇之想,故愿意恭敬供养。且往往信仰舍利所在,即如法身所在。因此供养舍利,即如同礼拜佛成道的菩提树、金刚宝座、佛经行之足迹等事之意趣,欲结下值佛闻法之因缘而速成菩提。《金光明经·舍身品》卷四云:“舍利者,是戒定慧之所熏修,甚难可得,最上福田”。《大智度论》卷五十九:“供养佛舍利,乃至如芥子许,其福报无边”。
  
  除上文所载之阿育王集佛舍利盛于八万四千宝箧,建立八万四千塔之外,其他各地亦有供养舍利的情形。如《高僧法显传》师子国(锡兰)条载,该国王城中有佛齿精舍。《大唐西域记》卷十一僧伽婆罗国(锡兰)条说,王宫之侧有佛牙精舍。《高僧法显传》载,那竭国界醯罗城中有佛顶骨精舍。《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》卷上玄照条载,玄照曾至迦毕试国礼拜如来之顶骨。《大唐西域记》卷十二载,玄奘回国时请得如来之肉舍利一百五十粒携回。《宋高僧传》卷一载,义净归朝时携回舍利三百粒。
  
  关于佛舍利之灵验事迹,古来即有流传,而且由于至诚心而感得佛舍利的记载亦屡有所见。依《高僧传》卷一〈康僧会传〉所述,吴主孙权原不信佛教,尝召康僧会问佛教灵验之事,僧会乃请期三七日,感得舍利,五色光炎照耀,孙权令力士以砧击之,砧俱陷而舍利无损,孙权乃大为叹服。关于此等事例,《三宝感通录》、《广弘明集》与《法苑珠林》等书皆有记载。
  
  唐朝,长安城外法门寺(原称阿育王寺)所供奉的佛舍利,颇得朝野之尊信。宪宗元和十四年(819),韩愈上‘谏迎佛骨表’,谓不可将夷狄之人(佛)之枯骨奉入宫禁,宜付诸水火而根绝之云云。帝见表大怒而贬之为潮州刺史,且命张仲素撰佛骨碑。宋仁宗皇祐元年(1049),令陈留再建八关寺灵感塔,安奉佛指舍利,帝自制发愿文奉迎之。其后,对舍利之崇敬依旧盛行。
  
  此外,记述荼毗高僧而获舍利者亦为数不少。《宋高僧传》卷七〈希圆传〉载,希圆寂后,荼毗其遗体,得舍利七百余粒;同传卷七〈玄约传〉述及收得玄约之舍利数百粒。
  
  相传阿育王建立的八万四千塔中,亦有存于中国者,如《广弘明集》卷十五列举十七塔,《法苑珠林》卷三十八列有十九塔。《法苑珠林》所列十九座佛塔中,于今唯存会稽鄮县塔(在今浙江鄞县阿育王寺)。除阿育王寺外,中国现存的佛舍利,另有北京西山佛牙塔的佛牙舍利等,共计有八三一粒。兹将中国佛舍利分置的情形列表如下:

  在日本,亦夙有舍利感应之事,如《日本书纪》卷二十敏达天皇十三年条所载,司马达等于设斋会时感得佛舍利,将之呈与大臣苏我马子,马子以铁锤试之,铁锤破而舍利不坏,将之投入水中亦不沈。马子、司马达等因此笃信佛法。《太子传古今目录抄所载扶桑舍利集》所载,圣德太子二岁时,向东方称南无佛,从掌中堕下舍利,色白,如小角豆许。此舍利世称南无佛之舍利,相当著名。
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