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春县佛教协会召开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

      2025年12月31日上午,永春县佛教协会在天仙寺会议室召开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动员会暨2025年第四季度会议,会议由会长印宣法师主持,本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及理监事,各场所负责人特邀代表参加,县民宗局局长林永圣应邀出席本次会议,会议围绕七个议题展开。

      首先,由永春县民宗局局长林永圣在会上作讲话,他肯定了全县佛教界的工作,并进一步安排部署教育活动,希望佛教界以此为契机,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。他强调要深刻领会,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。要深刻认识到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,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所在,做到加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。聚焦关键,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核心环节在。“学法规”中筑牢根基;在“守戒律”中严明规矩;在“重修为”中提升境界;在“树形象”中展现担当。强化保障,全力推动教育活动落地见效。做到压实主体责任、坚持问题导向、注重长效管理。让佛教界深刻认识到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,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其中,共同努力,推动我县佛教界行稳致远。

      并共同学习宗教界关于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会议精神,专题研学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等规章文件,并结合《关于在福建省佛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对永春县佛教界开展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。

       会长对教育活动作动员部署时强调,我县佛教界要深刻认识此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,提高政治站位,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,不断加强自身学修,持续深化从严治教,推动教育活动走深走实,并把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,促进永春县佛教健康有序传承。

     证仁法师传达学习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精神文件(一)

     贤旺法师传达学习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精神文件(二)

      印珩法师传达学习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精神文件(三)

      启明法师传达学习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精神文件(四)

      智观法师传达学习宗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启动会会议精神文件(五)

       印宣会长总结强调在全县佛教界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深刻领会党的重大会议精神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认真学习,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深刻领会其中的重要思想、重要观点、重大战略、重大举措。加强思想学习,加深对新时代佛教中国化的认识,学习法律法规,严守律己,从严治教,严守教风,把爱国爱教思想融入到血液中,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。

       这不仅是工作要求,更是我们反观自照、净化提升的契机。文件中的要求,恰恰是我们修行办道中时刻面对的课题。“学法规”是让我们知所行止,“守戒律”是修行根本,“重修为”是日常功夫,“树形象”是自然结果。学习文件,不能止于文字,更要转化为观照自身的明镜和庄严道场的资粮。因此,我提议我们班子成员带头,以温和而坚定的态度落实好:

一是学习内化于心。带头深入学习,将文件精神与佛教义理结合思考,转化为自觉认同。

二是检视整改于行。以文件精神为镜,温和地检视自身与道场管理,将发现问题、改进不足视为庄严道场的过程。

三是示范外化于形。我们的一言一行就是风向标。作为道人应以身作则,持戒精严,举止安详,自然展现出佛弟子清净和合的气象。

让我们以此为契机,互相砥砺,共同成就一个更加清净、和合的修行环境,不负时代,不负信众,也不负自己的初心。

来源:永春县佛教协会